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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同治三年羅阿增向邱廷英等人贌耕水田所立贌耕水田契約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同治三年羅阿增向邱廷英等人贌耕水田所立贌耕水田契約

羅阿增

立契人:羅阿增, 邱廷英等4人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同治參年七月

長:49 x 寬:46 (cm)

立承贌耕祀內字人羅阿增今因乏田耕作特來向得邱廷英兄楊及任兄楊貌三兄朱美先兄暨祀內等向贌 天神祀內水田壹份坐土新伯公庄四至界趾原踏分明即日當眾言定遞年供納租穀壹拾角石正限早晚兩季均量豐荒不得加減每季運至寮下庄即日增寔備出無利磧底銀伍大元正其田自己丑春起至己已冬止限贌伍全年限滿之日將田交還田主另贌他人不敢霸耕此係二比甘愿兩無反悔今欲有憑立承贌耕字壹紙付為執照 即日批明增寔備出無利磧底銀伍大元正批照                         代筆人傅國英 同治甲子參年七月 日立承贌耕祀

購置

登錄號:19930010153

本物件為同治3年(1864)7月,羅阿增因乏田耕作,向邱廷英、楊及任、楊貌三、朱美先等,贌耕廟產水田一份,每年供納租穀16石,分早晚兩季均量,豐荒不得加減,每季運至寮下庄。備下5大元為母金,從同治4年(1865)春起到同治8年(1869)冬,限贌5年。屆期不敢霸耕,立據為憑。契紙一張,無戳記。立契人羅阿增;代筆人傅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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